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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申論題 111年 [交通行政] 運輸學

第 一 題

一、相關法規已經允許社會團體或個人成立市區汽車客運業,以滿足當地的民行需求。試說明在何種情況下,主管機關才可以核准設立此類的市區汽車客運業;也試說明此類的市區汽車客運業與一般的市區汽車客運業有何差異。(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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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到近年交通部為解決偏鄉交通問題推動的「幸福巴士2.0」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法。作答時,第一部分應精準點出法規放寬的「先決條件」(如偏鄉、無既有業者經營、地方政府評估);第二部分則運用對比法,從經營主體、車輛規格、營運模式與政策目的等構面,條列式比較個人/團體與一般客運業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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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近年為實踐「交通平權」並解決偏鄉地區大眾運輸服務不足之困境,交通部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有條件放寬社會團體或個人以自用車輛(俗稱白牌車)經營市區汽車客運業(如幸福巴士2.0、噗噗共乘),以需求反應式運輸服務(DRTS)滿足偏鄉「最後一哩路」之基本民行需求。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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