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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申論題 111年 [地政] 土地登記

第 三 題

三、土地登記規則第 149 條規定:「土地權利登記後,權利人之姓名或名稱有變更者,應申請更名登記。……。」請就土地登記規則規定中,舉出 2 項關於得申請更名登記之情形,說明其內容,並說明於各該更名登記之情形,其申請人為何人?(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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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土地登記規則中『更名登記』的特殊情形與申請程序。解題時應先回顧《土地登記規則》第149條至153條的相關規定,挑選兩個最具代表性且法理層次豐富的特殊情形(例如:法人籌備處更名、寺廟不動產更名),並嚴格按照『法源依據、要件分析、實務操作、結論』的邏輯結構進行論述,明確點出申請人為何人及其法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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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土地權利登記後,為確保登記名義與實際權利主體之同一性,當權利人姓名或名稱發生變更時,須依法申請更名登記。以下依《土地登記規則》舉出兩項特殊更名登記情形,並依實務運作進行剖析。 【論述】 一、情形一:法人籌備處代表人取得土地權利之更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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