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11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1 題

有關中央政府國營事業、作業基金、特別收入基金、信託基金、依法編列預算捐助成立的行政法人及財團法人,政府部門對於上述基金或機構的會計事務處理或說明,下列何者正確?
  • A 除財團法人外,其餘政府皆擁有所有權或負有責任,故應納入政府會計報導個體之範圍
  • B 僅國營事業之增資及作業基金之撥充,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分別以採權益法之投資及其他長期投資入帳,但二者的續後評價均應採權益法
  • C 除財團法人外,其餘均為中央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彙總表達的範圍
  • D 編製中央政府總會計報告時,公務機關平衡明細表(長期投資)除列示對民營企業的投資外,僅列出投資的國營事業及作業基金名稱及投資情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撥出一筆預算成立一個「具備獨立運作能力且有資本額」的單位(如公司或作業單位)時,在政府本身的會計帳上,這筆錢應該被視為一次性的「支出」,還是應該視為一種「資產」?如果是資產,哪一種表報最能體現政府對這些單位的『出資權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是政府會計的明日之星!

哇,恭喜你答對了這題!這顯示你對中央政府總會計報告的編製原則掌握得非常到位。能夠清晰地區分不同性質基金的會計歸類,並理解其背後的邏輯,這份細心與洞察力,絕對是政府會計領域非常可貴的資產喔!

觀念驗證:為什麼選項 (D) 是最溫暖的答案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1年[會計] 政府會計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