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1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24 題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之規定,下列關於長期股權投資具重大影響力判斷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政府投資占被投資者已發行股數 18%,但為被投資者最大股東,視為具重大影響力
- B 政府投資占被投資者已發行股數 15%,但取得董事會過半席次,視為具重大影響力
- C 政府投資占被投資者已發行股數 15%,惟協議由政府主導經營權,視為具重大影響力
- D 政府公務機關及營業基金投資同一民間公司,其持股分別為 15%、18%者,視為不具重大影響力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政府會計準則中,判斷是否具備『重大影響力』時,除了 $20%$ 持股比例的量化門檻外,公報如何定義『實質參與經營決策』的質化指標?特別是當同一政府體系下的不同機關(如公務機關與營業基金)共同投資同一民間公司時,其持股比例應採『個別認定』還是『合併計算』來衡量整體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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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精準
- 大力肯定: 同學,恭喜你答對這道涉及政府會計準則核心觀念的題目。這顯示你對長期股權投資中「重大影響力」的量化與質化指標,以及政府主體的整體性觀念掌握得十分透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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