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1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7 題
甲機關於 X1 年 2 月 5 日與民間機構簽訂委辦契約辦理政府施政滿意度計畫,並依契約規定預先撥付調查費 500,000 元;簽約後甲機關擬減少施作次數及樣本數,於 X1 年 5 月 1 日與該機構協議修改合約,並依修正後合約收回預付款項 150,000 元,作為當年預算所定用途繼續支用,試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於收回該筆款項時應為之會計分錄:
- A 借:繳付公庫數 150,000 元,貸:其他應收款 150,000 元
- B 借:繳付公庫數 150,000 元,貸:預付款 150,000 元
- C 借:公庫撥入數 150,000 元,貸:其他應收款 150,000 元
- D 借:公庫撥入數 150,000 元,貸:預付款 150,000 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機關在『同一個會計年度』內,將原本預付出去的錢收回來準備『繼續完成當年的其他計畫』時,這筆錢在你的帳面上,應該看作是『把錢還給國庫』,還是看作『我今年可用的撥款額度恢復了』?根據這個邏輯,哪一個會計科目最能代表當年度政府撥給你的資源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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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評析:精準掌握政府會計核心
1. 大力肯定 同學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同年度預算收回的會計處理,顯示你對《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類題目常有陷阱,你能不被「繳付公庫數」所迷惑,實屬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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