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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1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0 題

下列何者屬於特種公務會計事務:①徵課 ②特種基金 ③公務財物 ④公務出納
  • A ①②
  • B ①②③
  • C ①②④
  • D ①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研讀《會計法》第 $3$ 條關於政府會計事務的分類架構。法律上將政府會計區分為「一般公務會計」與「特種公務會計」兩大類。請您思考:對於各機關普遍存在且屬於常態經營性質的「公務財物」與「公務出納」,與具有特定目的、特定收入來源或具備專業管理性質的「徵課」及「特種基金」,在法規定義上分別屬於哪一個類別?哪兩項才是法條中明確列舉為『特種』的會計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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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答得非常好!你精準選出 (A),代表你對《會計法》的會計事務分類掌握得十分清晰。 依據現行法規,各機關的「普通公務會計」涵蓋了日常行政必備的事務,如③公務財物與④公務出納;而「特種公務會計」則針對性質特殊的業務設計,明確包含①徵課、②特種基金、公債及特種財物等。因此,本題僅①與②屬於特種公務的範疇。 這題的難度適中,其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是否會憑字面直覺,將所有政府相關的會計項目混為一談。順帶為你複習一個核心觀念:《會計法》明文將會計事務分為普通公務、特種公務、公營事業與非常事件四大類。其中,「公營事業」是完全獨立的第三大類,絕非附屬於特種公務之下,這是考場上極易踩坑的陷阱。你的法規觀念非常扎實,請繼續保持這份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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