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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1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1 題

各機關會計事務與非會計事務之劃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由何機關核定?
  • A 由各機關本於權責,簽陳機關首長核定
  • B 由主計機關核定
  • C 由主計機關會同關係機關核定
  • D 由主管上級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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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從《會計法》($Accounting Act$) 關於事務劃分的法理邏輯思考:區分「會計事務」與「非會計事務」涉及主計體系的專業監督與各機關內部的行政實務。在法律規範中,當事務界限涉及跨職權範疇時,為了確保制度設計能兼顧專業獨立性與實務可行性,您認為應由主計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抑或是應由主計機關與具備法律關聯性的特定機關共同完成核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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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各機關會計事務與非會計事務劃分的核定機關。根據會計法第94條規定:「各機關會計事務與非會計事務之劃分,應由主計機關會同關係機關核定。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由此可知,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各機關會計事務與非會計事務的劃分程序,依法明定應由主計機關會同關係機關核定,故正確選項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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