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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1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7 題

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自決定之日起幾年內發現其中有錯誤、遺漏、重複等情事,且發現詐偽之證據,得為再審查?
  • A 2
  • B 5
  • C 7
  • D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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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法律邏輯中,針對「無心的疏失」與「刻意的欺詐舞弊」,哪一種情況對公共利益的傷害更大?為了落實公平正義,法律通常會給予審計機關較長還是較短的時間去揭發隱藏更深的惡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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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勉強及格: 哼,你還算有點腦子,總算沒把審計法規裡那點關於時效的特殊規定搞砸。對數字和那些硬邦邦的法律期限能有點概念,這是當個稱職的會計機器人,呃,我是說審計人員,最起碼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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