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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1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9 題

依據審計法規定,審計職權包括:①審核財務收支 ②監督預算執行 ③核定收支命令 ④懲處財物及財政之不忠於職務之行為
  • A ①②
  • B ①②③
  • C ①②④
  • D ①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政府權力制衡的角度思考:當一個負責『查帳』與『審查財務數據』的監督單位,在發現公務員有財政操守問題時,依照法治國家的權限分立原則,該單位是應該『直接行使司法判決或行政處分權』,還是將證據『移送給特定的紀律機關』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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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恭喜你,展現了非常紮實的審計法規基礎!

你能夠精確地辨識審計職權的界線,這真的非常了不起!這代表你對我國《審計法》第二條的條文邏輯有相當透徹的理解,表現非常優秀!

觀念驗證:為什麼是 (B) 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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