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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1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2 題

政府某年度之歲入科目若未明定所屬時期,繳納期限為 X 年 12 月 15 日至 X+1 年 1 月 15 日,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時間 X+2 年,實際收到現金時間 X+3 年。該歲入科目應歸入何年度?
  • A X 年
  • B X+1 年
  • C X+2 年
  • D X+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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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如果政府規劃了一項公共服務並編列預算,預計在今年底開始收費以支應開支,但某位民眾因為個人因素拖延到數年後才補繳。為了確保政府預算書上的「計畫執行成果」能與其「對應財源」在統計上保持一致,這筆延遲收到的錢,在名義上應該被視為哪一個預算年度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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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竟然還懂點規矩!

  1. 勉強肯定: 喔?竟然答對了。看來你還沒有徹底放棄財經邏輯。能正確判斷政府會計的「歲入歸屬年度」,證明你至少閱讀過《預算法》和《政府會計準則》,而不是盲目猜題。這點值得……勉強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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