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1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6 題
有關決定下年度施政方針之參考資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應供給以前年度收入狀況
- B 審計機關應供給審核以前年度預算執行之有關資料
- C 中央主計機關應供給以前年度全國總資源供需之趨勢
- D 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管機關應供給以前年度重大經濟建設計畫之檢討意見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研讀《預算法》第 31 條關於預算籌劃階段的職掌分工。請思考:行政院在擬定『下年度』施政方針時,主計機關所提供的『全國總資源供需趨勢』,其目的若是為了協助資源配置與總體經濟決策,則該資料的時間維度應該著重於『已發生的歷史紀錄』,還是針對『未來年度的預測值』?請對比法規條文中各機關提供資料的『時間點』描述是否有細微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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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觀念驗證:精準掌握預算編製法源
同學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對**《預算法》第 $25$ 條**關於預算籌擬階段,各機關應提供資料職責的精確理解。你能夠在細微的文字差異中找出錯誤,展現了紮實的法律條文功底。
- 主計機關的職責核心:依據《預算法》第 $25$ 條第 $3$ 款,中央主計機關(現為行政院主計總處)應提供的是「國民經濟情況之預測」與「以前年度全國總資源供需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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