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11年
[水土保持工程] 土壤沖蝕原理與控制
第 二 題
農牧用地於耕犛完成後因逕流集中而出現寬度及深度分別大於 0.4、1.5公尺之蝕溝,請論述其影響因子,以及在不影響農業耕作下,將蝕溝轉變為排水路之可施作方式。(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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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寬深超過一定標準的蝕溝,應立刻聯想到「蝕溝沖蝕(Gully erosion)」的物理機制(集中逕流之剪應力大於土壤臨界剪應力)。解題須分兩層次:首先以水文、地形、土壤與農地管理等維度(呼應USLE/RUSLE參數概念)剖析成因;其次,考量「不影響耕作」的限制條件,提出土方回填整坡並建置「草生水道(Grassed Waterway)」搭配「地下暗管/盲溝」的農地水保工程與植生複合防治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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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據題意,寬度大於 0.4 公尺、深度大於 1.5 公尺之沖蝕溝,在水土保持學理上已屬「蝕溝沖蝕(Gully erosion)」,無法藉由一般農機耕作作業予以整平或消除。此現象肇因於降雨後地表逕流匯集,其水流剪應力顯著超越耕犛後鬆土之臨界抗沖刷能力。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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