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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申論題 111年 [環保行政] 環保行政學

第 二 題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告「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請說明目前公告之底渣再利用處理程序和焚化再生粒料用途。(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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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答此題需具備『廢棄物資源化』的生命週期思維。先點出母法授權依據,接著依序說明底渣如何透過『物理/化學處理程序』轉化為符合標準的『再生粒料』,最後列舉其合法的工程用途。高分關鍵在於補充『流向管制』與『跨部會推廣』等行政管理實務,展現環保行政的宏觀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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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為落實「循環經濟」與「零廢棄」政策,環境部(原行政院環保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4條第2項授權,訂定「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其核心精神在於將具潛在污染性之「底渣」,經嚴格處理程序轉化為安全之「焚化再生粒料」,以妥善應用於公共工程,達成資源永續循環。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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