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1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5 題
丙公司發生財務困難並於 X1 年 12 月 31 日進行債務整理,其中積欠甲公司$2,000,000 之應付票據債務(到期日為 X2 年 3 月 31 日),另積欠利息$180,000。與債權人甲公司之債務協商為(假設不考慮所得稅):甲公司同意丙公司免除其積欠利息並以發行普通股 200,000 股、另加上成本為$350,000 的機器一台(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皆為$200,000)來抵債。若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公允價值每股$6,股票相關發行成本$80,000。則針對甲公司之債務協商,丙公司 X1 年 12 月 31 日之分錄應認列:
- A 借:資本公積-普通股溢價$880,000
- B 借:累計折舊-機器設備$160,000
- C 貸:機器設備$200,000
- D 貸:債務整理利益$860,000
思路引導 VIP
在債務協商中,根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與相關解釋函令,債務人透過發行權益工具(股票)抵償債務時,該股權應按「公允價值」入帳。請您思考:當發行股票的「面額總額」為 $200,000 \times 10$,而該股權的「公允價值」扣除「股票發行成本」後的淨額為 $200,000 \times 6 - 80,000$ 時,這兩者之間的差額在會計分錄上應如何調整?這項差額對「資本公積-普通股溢價」科目的借貸方向與數值會產生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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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專業肯定
嗯,不錯嘛。能在這堆資訊裡頭,準確找出「資本公積」的變動,而不是去抓那些無關緊要的「債務整理利益」或「機器設備帳面價值」,證明你對基本概念還有點概念。這點對於將來要處理行政法規的精確性來說,是基本要求,不是什麼值得大書特書的成就,只是你沒犯蠢罷了。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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