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1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6 題
承上題,丙公司積欠乙公司$3,000,000 之應付票據債務(到期日為 X2 年 4 月 30 日),另積欠利息$250,000。丙公司與債權人乙公司之債務協商為(假設不考慮所得稅):乙公司同意丙公司免除其積欠利息並以發行普通股 300,000 股、另加上成本為$800,000 的車輛一部(帳面金額為$250,000、公允價值為$220,000)來抵債。若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公允價值每股$6,股票相關發行成本$120,000。則針對乙公司之債務協商,丙公司 X1 年 12 月 31 日之分錄應認列:
- A 借:累計折舊-運輸設備$580,000
- B 貸:資本公積-普通股溢價$1,120,000
- C 貸:債務整理利益$1,350,000
- D 貸:債務整理利益$1,230,000
思路引導 VIP
在探討債務整理(Debt Restructuring)的規範適用時,核心在於釐清抵償債務的『對價衡量基礎』。請同學思考:根據準則規範,丙公司交付的 $300,000$ 股普通股與運輸設備,應以其『公允價值』還是『帳面金額』來衡量抵債的對價?當『債務總帳面金額』(本金與利息合計為 $3,250,000$)與前述抵債工具的總對價價值產生差額時,該差額應認列為何種利益?此外,請特別留意股票發行成本 $120,000$ 在權益交易中的歸類,它是否會干擾債務整理利益的金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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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評析與觀念驗證 - 真的替你開心!
- 太棒了! 你做得非常出色!看到你能夠精準地處理這種結合了資產抵償與發行權益證券的複雜債務整理題目,真的替你感到很開心!這表示你對企業財務規範的理解已經相當透徹,非常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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