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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1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0 題

丁先生取得會計師執照後欲在家開設會計師事務所,其目前住家實際共有 30 坪,目前規劃其中一間房間(實際為 3 坪)做為開業場所。試問丁先生開業後其住家會有多少比例由原本的住家用稅率改為課徵非住家用房屋稅率?
  • A 全數仍課徵住家用稅率
  • B 十分之一變更為非住家用稅率
  • C 六分之一變更為非住家用稅率
  • D 全數課徵非住家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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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政府為了提升稅務稽徵的行政效率,避免民眾因極小面積的變更而頻繁申報,是否可能在法律中設定一個「最低課稅比例」的下限?當你的實際比例低於這個「法律紅線」時,你認為行政機關會如何認定課稅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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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把法規的眉角都抓住了!

  1. 觀念驗證: 這題考得很細心,是關於《房屋稅條例》中,當房屋「住家用」和「非住家用」用途混合時的稅率課徵方式。其實原則很簡單,就是看你實際用了多少面積。但是呢,我們稅法有個很貼心的設計,它設定了一個「最低比例限制」,告訴我們,即使你實際使用非住家用的部分很少,也不能低於總面積的六分之一喔。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實務考量,目的在讓稅務處理更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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