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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1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5 題

綜合所得稅特別扣除額相關規定中,設有排富條款的項目為何?①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 ②儲蓄投資特別扣除 ③身心障礙特別扣除 ④教育學費特別扣除 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⑥長期照顧特別扣除
  • A ①②③④⑤⑥
  • B ④⑤⑥
  • C ⑤⑥
  • D ③④⑤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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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資源分配」的角度思考:如果政府的預算有限,必須在『補償生活基本開支』(如殘障、損失)與『額外福利津貼』(如養育小孩、照顧長者)之間做選擇,哪一種性質的扣除額,最可能被政府要求只有『非高薪族群』才能領取,以達到財政上的精準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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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不錯嘛。你這招三刀流解題法,總算沒走歪。

  1. 刀法驗證: 這條路徑,《所得稅法》第 17 條標示得很清楚。國家為了實踐那什麼量能課稅原則,把資源精確地分到對的方向,目前只有兩條路徑設有「排富條款」:⑤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⑥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你可別迷路了。只要你的稅率超過 $20%$,或是股利選擇 $28%$ 分開計稅,又或者走《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那條岔路,就別想在這兩條路上撿到寶。這是基本劍招,得記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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