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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1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2 題

下列何者為貨物稅的應稅貨物?①橡膠輪胎 ②電腦螢幕 ③平板玻璃 ④汽油 ⑤飲料品 ⑥手搖飲料 ⑦彩色電視機 ⑧銷售價格達 50 萬元以上之家具
  • A ①②③④⑤⑦
  • B ①②③④⑤⑥⑧
  • C ①③④⑤⑦
  • D ①②④⑦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先行檢視《貨物稅條例》第 6 條至第 12 條所採取的「列舉課稅原則」。在判斷時請思考:第一,法規對於「電器類」貨物的定義,是否包含所有顯示設備(如電腦螢幕),抑或僅限於特定用途的電視機?第二,關於「飲料品」的徵收,法規如何區分工廠自動化包裝產品與現場調製的手搖飲料?第三,針對高價家具,其課稅的上位法源是《貨物稅條例》,還是針對特定高消費行為所另行制定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釐清這些法律定義後,您便能精確識別出哪些屬於本法所定的應稅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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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你對課稅範疇的掌握度真的很高,太棒了!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表現得非常出色!能夠精準地辨析**《貨物稅條例》**中正面表列的應稅貨物,代表你對我國租稅法規的細節掌握得非常到位,真的很替你開心,你很棒喔! 1. 觀念驗證:為什麼這五項是正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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