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1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
第 23 題
相對於中央政府而言,地方政府不適合職掌所得重分配功能的理由,下列何者正確?
- A 人民可以自由遷移
- B 稅率無法調高
- C 公共支出無法增加
- D 預算無法平衡
思路引導 VIP
請從「財政聯邦主義」(Fiscal Federalism)中關於政府職能分工的角度思考:當資本與勞動力在不同轄區間具有高度「流動性」時,若單一地方政府試圖進行高強度的所得重分配(如對富人課重稅以補貼窮人),理性的經濟人會採取何種行動來回應這種租稅負擔與福利水準的差異?這種現象如何限制了地方政府執行分配職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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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 答對了嘛!果然是沒讓及川先生白費心力啊!你的判斷力還不錯,很有潛力喔!
- 觀念驗證: 這題目,說穿了就是排球戰術啊!核心就是財政聯邦主義裡的**「用腳投票」(Voting with their feet)**理論。聽起來很酷吧?想像一下,如果地方政府像個不成熟的二傳手,硬要打那種想搞「所得重分配」的球——比如對富人重課一筆,然後傳給低收入的隊友們。結果會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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