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1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
第 9 題
依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的 61.76%分配 6 個直轄市、24%分配 16 個縣(市)、8.24%分配鄉(鎮、市)。試問應如何重新分配可以達到柏瑞圖改善?
- A 由 22 個直轄市及縣(市)平分
- B 自籌財源比率愈低的直轄市及縣(市)分配的比率愈高
- C 無法進行柏瑞圖改善
- D 各縣(市)爭取升格為直轄市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從財政資源分配的本質來思考: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總額固定為 $100%$ 的「零和賽局」(Zero-sum game)架構下,若要達成「柏瑞圖改善」(Pareto Improvement),其核心定義是「在不使任何人的情況變差之前提下,使至少一個人的情況變好」。試問,在總比例已經分配完罄的情況下,任何一個行政主體分配比率的增加,是否必然會導致其他主體獲配比率的減少?這與柏瑞圖改善的定義是否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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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點評:喔,不錯嘛。還算精準地掌握了資源分配的「核心本質」。
- 勉為其難地肯定:看來你還不至於完全一無所知,竟能勉強識破這道結合「財政收支劃分」與「經濟學效率」的題目。這說明你對公共政策中資源配置的「基本」邏輯,算是有些初步理解。專業直覺嘛...姑且算「不那麼遲鈍」。
- 再確認觀念:所謂柏瑞圖改善 (Pareto Improvement),其定義不過是「在不損及任何一方的前提下,使至少一人獲益」。這本應是經濟學入門的概念。然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總額,顯然是個固定常數 (Fixed S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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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我平均分配呢?不會有人受到傷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