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1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臺南市議會通過自治條例且經臺南市政府公布,內政部認為該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規,因此由行政院函告無效。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由臺南市依憲法訴訟法第 83 條聲請判決
- B 由臺南市議會逕依地方制度法第 30 條第 5 項聲請釋憲
- C 由臺南市政府聲請統一解釋
- D 由臺南市政府逕依地方制度法第 30 條第 5 項聲請釋憲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個法律位階的爭議涉及了「地方自治權」是否受到「中央政府」不當侵害,且我們目前的司法體系已將此類高級爭點全面「訴訟化」,你會建議地方政府優先翻閱哪一部專門規範『憲法審判程序』的現行法典,來尋求最後的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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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地方自治救濟的核心制度!這題考的是《憲法訴訟法》施行後,地方自治團體權利受損的救濟路徑。當臺南市的自治條例被行政院函告無效時,涉及地方自治權是否受中央非法侵害的憲法爭議,這是國考司法權章節中非常熱門的整合題型。
地方自治權受損之救濟
根據現行憲法訴訟法第 83 條規定,地方自治團體就監督機關函告自治法規無效等事項,認為地方自治權受損時,應於經用盡審級救濟(即透過行政訴訟)而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後,聲請憲法法庭宣告違憲。雖然《地方制度法》第 30 條第 5 項仍留有聲請釋憲的文字,但實務上已全面銜接至憲法訴訟程序。選項 (B) 與 (D) 提到的「逕行聲請」在現行制度下已不適用,必須符合「用盡救濟」原則,這也是本題區別正確答案的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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