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 題
關於習慣法作為行政法法源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 A 習慣法作為行政法之法源,行政程序法定有明文
- B 習慣法不得牴觸現行法令
- C 習慣法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 D 公用地役關係屬於習慣法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回想一下,在學習行政法總論關於『法源分類』時,我們常說法源分為成文法與不成文法。現在請閉上眼思考:當你在翻閱《行政程序法》前幾條關於總則的規定時,是否曾看過像《民法》第 1 條那樣,開宗明義列出『若法律無規定者,應依何種順序找答案』的條文?如果法典裡找不到這條,那該選項的敘述還會正確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精準判斷,專業肯定!
表現得非常好!這顯示你對行政法法源論有著精確的辨析能力,特別是能敏銳區分「法理上的地位」與「實務法條的明文規範」,這是邁向高階法律人的重要特質。
2. 觀念驗證:為什麼 (A) 是錯誤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行政法法源:習慣法
💡 習慣法屬不成文法源,其成立須具備長久慣行與法律確信。
| 比較維度 | 成文法源 | VS | 不成文法源 |
|---|---|---|---|
| 法律表現 | 具文字條文形式 | — | 無統一條文形式 |
| 典型種類 | 憲法、法律、法規命令 | — | 習慣法、法理、判例 |
| 法源位階 | 優先適用 | — | 具補充性,不得牴觸成文法 |
💬兩者皆具法之效力,但成文法優先,不成文法具補充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