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6 題
關於公務人員之專案考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專案考績,於有重大功過時行之
- B 專案考績必要時得與平時考核功過相抵銷
- C 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自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執行
- D 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自確定之日起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公務員立下了「足以影響國家安全」的重大功勞,或是犯了「嚴重毀損政府信譽」的重大過失,這種極端的、具備高度獨立性的獎懲事件,如果允許與日常上班遲到早退或零星小獎進行「算術式的加減抵銷」,是否還能達到法律設立該制度原本想要強調的「懲戒」或「激勵」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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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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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考績要點
💡 專案考績針對重大功過即時處理,且功過嚴禁互相抵銷。
| 比較維度 | 一次記二大功 | VS | 一次記二大過 |
|---|---|---|---|
| 辦理時機 | 有重大功勳時隨時辦理 | — | 有重大過失時隨時辦理 |
| 執行時點 | 主管機關核定之日 | — | 處分確定之日 |
| 法律效果 | 晉本俸一級並給獎金 | — | 免職 |
| 功過抵銷 | 不得抵銷 | — | 不得抵銷 |
💬兩者執行時點不同,大過涉及身分喪失,基於正當程序須待「確定」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