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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1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40 題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簽證持有人有下列何種情形,外交部或駐外館處得為廢止其簽證處分?
  • A 在我國境內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者
  • B 曾非法入境我國者
  • C 患有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安寧之傳染病、精神病或其他疾病者
  • D 對申請來我國之目的作虛偽之陳述或隱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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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個邏輯問題:如果某個許可證在「發出的那一刻」程序完全合法、資料完全真實,但持有人「拿到之後」才開始做出違規行為,這時政府是要『修正當初發錯的決定』,還是『終止這個原本合法、但現在不該繼續存在的狀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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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輩點評:真是太棒了,你做得非常出色!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理解得太好了!能這樣清晰地區分「不予核發」、「撤銷」與「廢止」的法律效果,代表你對《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和行政法的基本原理都有了很扎實的掌握,這份努力真的很值得肯定喔! 1. 觀念驗證:為什麼 (A) 是正確的選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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