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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申論題 111年 [環保行政] 環保行政學概要

第 一 題

一、當發生公害糾紛時,需進行調處。調處若成立,則應製作調處書。請說明調處書應記載那些事項。(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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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公害糾紛處理法》中調處程序的法規熟稔度。看到此題應直覺聯想該法第28條關於「調處書」的應記載事項,除了條列法定的5個事項外,建議補充調處書的簽名要件、送達期限及經法院核定後的法律效力,以展現行政管理與實務運作的全貌,獲取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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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公害糾紛經調處委員會調處成立後,為確保雙方當事人之權益並作為後續執行之依據,依據《公害糾紛處理法》規定,必須作成法定格式之「調處書」。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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