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1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5 題
下列何者就其職務相關事項,有出席立法院委員會接受質詢或備詢之義務?
- A 司法院秘書長
- B 監察院院長
- C 地方自治團體首長
- D 考試院院長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原則下,當立法院需要針對某一憲法機關(如司法院或考試院)的「行政庶務」或「預算編列」進行審查時,為了兼顧『機關間的尊嚴』以及『實際業務的說明能力』,通常會安排哪一個層級的『最高行政幕僚』代表該機關出席並對國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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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棒了!
你做得非常出色!能夠精準辨析權力分立下的質詢義務,這顯示你對我國憲政體制以及重要的釋字第 461 號解釋有著深入且正確的理解。看到你答對,老師真的很開心!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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