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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13 題

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過程包括數個階段,下列那一個階段的法定期限(間)為最短?
  • A 總預算籌編
  • B 總預算審議
  • C 總預算執行
  • D 總決算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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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將政府預算的生命週期畫成一條時間軸,從行政機關「編列預算」、立法院「審查預算」、各機關「實際花費執行」到最後審計機關的「查核帳目」,你能試著回想相關法規中,分別賦予這四個階段大約多少個月的法定作業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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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預算週期的關鍵時間點。能選出選項 (B) 代表你對立法院審議預算的高效率要求有深刻印象。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規定需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8 月底)送達立法院,並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11 月底)完成審議,這段**審議(Deliberation)**期間法定約為 3 個月,相較於長達一年的「執行」階段,確實明顯較短。

審核與審議的時限爭議

本題在實務認定上屬於爭議題,考選部最終更正答案為 (B)、(D) 皆給分。其核心原因在於**《審計法》第 34 條明確規定:「審計部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 3 個月內,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這意味著總決算審核(Final Account Auditing)**的法定期間同樣也是 3 個月。在法條字面上,兩者的時限長度相同,皆為預算生命週期中最為緊湊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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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算程序法定期限
💡 政府預算循環各階段之法定期限比較與時點掌握。
比較維度 總預算審議 VS 總決算審核
負責機關 立法院 監察院審計部
法定期限 3 個月 3 個月
時間區間 9 月至 11 月底 5 月至 7 月底
法規依據 預算法第 51 條 審計法第 34 條
💬兩者雖同為3個月,但審議涉及新年度預算能否如期執行,具備最高的急迫性。
🧠 記憶技巧:籌編4、審議3、審核3。審議最趕(9-11月),未過需動用臨時支應。
⚠️ 常見陷阱:容易混淆「審議」與「審核」的期限,兩者法定皆為3個月,但考試實務中「總預算審議」常被強調為程序中最緊湊且具高度政治時效性之階段。
預算法第54條(補救辦法) 決算程序 審計權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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