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考申論題 111年 [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概要

第 二 題

二、何謂勞資爭議各種類型中之次級杯葛?其爭議行為在美國法制下之效力原則上為何?我國現行的勞資爭議體制對其並無界定與規範,因此工會進行次級杯葛行為時,其效力目前不明。針對次級杯葛,若參考美國立法例而在我國勞動三法中加以立法規範,其效力部分應如何規範?(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涉及勞資爭議行為的擴張型態。首先必須準確定義「次級杯葛(Secondary Boycott)」,即勞方透過向「中立第三人(中立雇主)」施壓來間接打擊「主要雇主」。接著要分析美國《塔夫特-葛利法案》(Taft-Hartley Act)對此的嚴格禁止立場。最後,在立法建議部分,應思考如何平衡工會的抗爭權與保護無辜第三方的營業自由,這需要從「禁止為原則,例外允許(如同盟罷工或關連企業)」的角度論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考點分析】 次級杯葛之定義、美國法制效力、我國未來立法規範之建議。 【理論/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勞資爭議之次級杯葛
💡 針對與原雇主往來之中立第三方施壓,迫使其中斷業務往來。
  • 定義:對中立第三人施壓(如拒絕勞務),迫其切斷與主雇主聯繫。
  • 美國法:NLRA 8(b)(4)視為不公平勞工行為,原則禁止。
  • 盟友原則:若第三方為規避罷工而受託生產,則不具中立性而合法。
  • 立法建議:應於勞資爭議處理法明定禁止,但納入同盟性例外條款。
🧠 記憶技巧:三方關係法:工會→中立者(斷連)→原雇主。美法非法,台論盟友。
⚠️ 常見陷阱:答題時容易遺漏「盟友原則(Ally Doctrine)」,這是區分合法與非法的專業關鍵論點。
同情罷工 不公平勞工行為 爭議行為正當性 禁制令制度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勞資關係與勞動法制
查看更多「[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