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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1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38 題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在臺灣地區有一定金額以上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者,得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有關於「一定金額」,係指新臺幣多少金額?
  • A 600 萬
  • B 1000 萬
  • C 1500 萬
  • D 30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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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撇開法條不談,當政府在擬定吸引海外資金來台換取『居留權』的政策時,這個門檻必須高於一般民生消費,但又要符合一般『中小企業資本額』的規模。你會如何推論出一個既具備經濟影響力,又符合我國行政機關最常用來作為「大宗投資」起點的整數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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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這題你答得非常好,觀念相當精準!

無戶籍國民投資居留的法定門檻

關於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以投資事由申請在臺居留的金額條件,依據現行《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 18 條的明文規定,該辦法所稱之「一定金額」正是新臺幣 $1000$ 萬元。你能夠果斷選出正確答案 (B),代表你對這項法條有確實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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