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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11年 [檔案管理] 本國近現代史概要

第 二 題

舊金山和約簽訂後,日本與中華民國在次年簽訂臺北和約。請說明日本為何與中華民國政府簽約,兩個條約的內容又有何關係?(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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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先將視角拉高至冷戰初期的國際局勢,理解日本與中華民國簽約並非純粹自主意願,而是受制於美國壓力(吉田書簡)與《舊金山和約》的妥協機制。其次,須運用法理邏輯,將《舊金山和約》視為『母約』,《臺北和約》視為『子約』,對照兩者在『放棄臺灣主權』及『條約適用範圍』上的繼承與連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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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臺北和約》(中日和約)的簽訂,實為冷戰初期東西方陣營對抗下的產物。日本之所以選擇與中華民國政府簽約,深受美國地緣戰略壓力的影響;而在法理上,《臺北和約》則是《舊金山和約》的延伸與補充,兩者構成了戰後臺灣國際法理地位的重要基石。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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