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1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8 題
關於法規範之廢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法律之廢止,由立法院通過,行政院公布之
- B 命令之廢止,由總統為之
- C 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係明示之法規廢止原因之一
- D 廢止之法規,應自公布或發布之日立即失效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為了因應時代變遷,針對『同一件事情』重新制定了一套更完整、更符合現狀的規則並對外宣布,為了確保社會大眾在遵守規範時不會產生混淆或衝突,你認為原本那套舊的、過時的規則,在法律體系中應該被賦予什麼樣的處理結果?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旨在考查法規廢止之法定原因。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規定,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其情形包含第一款「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第二款「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第三款「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以及第四款「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選項C的敘述完全符合前述法條第四款之明文規定,正確點出當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時,即為法文明示之法規廢止原因之一,故為正確答案。
💬 其他同學也在問
1
法規廢止後的失效日計算規則容易搞混怎麼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