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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1年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 13 題

專營銷售下列何項貨物或勞務,其進項稅額可以退還?
  • A 進口水果
  • B 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
  • C 碾米加工
  • D 國際運輸用之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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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驗證

  1. 太棒了! 你做得非常出色!能夠清晰區分「零稅率」和「免稅」的內涵,這顯示你對租稅中立性的精髓和外銷退稅機制的運作原理,有了非常紮實且細膩的掌握喔。
  2. 觀念驗證:讓我們一起再溫習一下這個核心概念,它來自於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7 條與第 3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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