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1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3 題
行政機關作成裁罰處分時,過度擴張解釋法定義務構成要件之範圍,違反下列何種法律原則?
- A 比例原則
- B 平等原則
- C 法律明確性原則
- D 處罰法定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明文規定只有「闖紅燈」的人要受罰,但行政機關卻透過解釋,把「黃燈加速」的人也全部抓起來處罰。此時,這群「本來守法的人」與「真正違法的人」在機關眼中都被當成同一類人處理,這種「抹平本質差異、強行同等對待」的做法,在法理上觸犯了哪一個要求「行政行為必須具備正當理由才能採取差別(或無差別)待遇」的原則?
處罰法定原則
💡 行政罰須有法律明文,嚴禁類推適用或過度擴張解釋法條構成要件。
| 比較維度 | 處罰法定原則 | VS | 法律明確性原則 |
|---|---|---|---|
| 核心宗旨 | 法無明文則不罰 | — | 法律內容須清晰可辨 |
| 違反態樣 | 擴張解釋、類推適用 | — | 法條文字含糊不清 |
| 法律依據 | 行政罰法第4條 | — | 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 |
💬前者關乎「有無處罰依據」,後者關乎「法律內容是否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