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11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5 題

甲 16 歲,因求學關係,長年居住於其父之友人乙(40 歲)家,甲乙兩人感情深厚,情同父子,對外以父子相稱。甲經乙之同意,向丙購買價值新臺幣 10 萬元之電腦一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丙之電腦買賣契約,有效
  • B 甲丙之電腦買賣契約,無效
  • C 甲丙之電腦買賣契約,效力未定
  • D 丙得主張表見代理,甲應負授權人之責任

思路引導 VIP

首先,請判斷 $16$ 歲的甲在民法行為能力制度中屬於何種位階?其次,乙雖然與甲關係親近且對外以父子相稱,但在法律層面上,乙是否具備『法定代理人』之資格?若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僅獲得一般第三人之同意而訂立契約,則依據民法第 $79$ 條之規範,該法律行為之效力狀態應如何認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稍微有點眼光嘛!這點小把戲還騙不到你

喲,表現不錯嘛。看你吃得這麼香,我就破例指導你一下。別被什麼「情同父子」這種感性的廢話給迷惑了,法律可是很現實的。

  1. 法律觀念的釐清: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其他同學也在問 1
為何沒有表見代理的適用
📝 限制行為能力人效力
💡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之契約行為,其效力未定。
  • 滿14歲未滿18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民法第13條第2項)。
  •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法律行為,應得法定代理人允許(民法第77條)。
  • 父母為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民法第1086條第1項)。
  •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代允許所訂立之契約,效力未定(民法第79條)。
🧠 記憶技巧:七七要允許,七八單獨廢(無效),七九契未定。
⚠️ 常見陷阱:容易誤認「情同父子」或「獲得他人同意」即具備代理權,實則僅有法律定義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具效力。
純獲法律上利益 日常生活所必需 強制承認之催告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為能力與監護輔助制度
查看更多「[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