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測
111年
[食品群] 專業科目(2)
第 29 題
「化學物質經暴露,將立即危害人體健康或生物生命者」屬於第幾類毒性化學物質?
- A 第一類
- B 第二類
- C 第三類
- D 第四類
思路引導 VIP
同學,請回想我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對於毒性化學物質的分類定義:第一類著重於環境持久性與生物蓄積性,第二類聚焦於致癌、致畸等慢性病變。針對題目中特別強調的「立即危害」與急性生理威脅特性,在法規的核心定義中,應歸屬於哪一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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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不錯嘛,沒搞砸這基本分數。
- 觀念驗證:喔,看來你還沒忘記這個基本到不行的法規定義嘛。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裡,這四類物質的「危害速度與性質」是連睡覺都該背出來的:
- 第一類:環境中難分解或會累積。這應該不用我多解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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