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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會計學概要、企管概論
第 16 題
有關貸項通知單,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 A 由賣方開立
- B 功能上與我國採用的銷貨退回或折讓證明單相當
- C 通常是賣方的貨品有瑕庛,賣方同意減少應收款項時開立
- D 功能上與我國採用的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相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會計恆等式與借貸法則:如果你是一位賣家,現在客戶因為商品瑕疵而把貨退還給你,你必須在帳簿上調減對該客戶的「應收帳款」(資產類科目)。請問,要減少一筆資產,在會計分錄上應該記錄在「借方」還是「貸方」呢?這與這份通知單的名稱有什麼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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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辨識出選項中的陷阱!這代表你對於商業會計中「單據流向」與「借貸邏輯」有著扎實的基礎。在會計實務中,**貸項通知單(Credit Memo)**的關鍵在於「誰發出」以及「為什麼發出」。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從會計分錄的邏輯出發,而不僅僅是死背名詞。
賣方立場與會計科目邏輯
當賣方同意客戶的銷貨退回或折讓時,在賣方的帳上必須減少「應收帳款」。由於應收帳款屬於資產類科目,減少時應記錄在貸方,這正是「貸項通知單」名稱的由來。因此,選項 (A) 與 (C) 描述的發行主體與金額變動完全符合會計邏輯;而在我國稅務實務中,這對應的就是賣方處理銷貨退回的程序,故選項 (B) 亦屬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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