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1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人民不得針對下列何者聲請判決?
- A 最高法院之不利確定終局裁定適用之法律
- B 最高行政法院之不利確定終局判決
- C 監察院之彈劾案
- D 地方自治團體制定之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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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憲法訴訟的目的是為了救濟受侵害的權利。如果某項國家行為只是屬於機關內部的『指控』或『移送程序』,並非法院最終定案的判斷,它是否符合『確定終局』的特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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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根據《憲法訴訟法》第 59 條,人民聲請憲法裁判的對象必須是確定終局裁判,或是該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選項 (A)、(B) 屬於終局裁判,(D) 屬於地方自治之法規範,皆符合範圍。而選項 (C) 的彈劾案僅是監察院行使監察權後的「移送」,並非司法機關的最終判決,亦非法規範,故不得聲請。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測驗學生是否能精確區分「國家行為」的性質,特別是「行政/監察行為」與「司法判決/法律規範」在憲法救濟程序上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