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1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尚不違背法治國家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 A 以行政文書依法寄存送達完畢時,作為發生送達效力之時點
- B 稽徵稅捐所發之各種文書,規定對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為送達者,其效力及於全體
- C 於自辦市地重劃案件,未設置適當組織,以審議關於市地重劃範圍之核定程序
- D 於都市更新程序,未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是為了保障人民的權利,在「送達文書」與「剝奪發言權」這兩種情況中,哪一個更偏向於行政流程上的技術性設計,而哪一個則會導致當事人完全喪失防禦自己權利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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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完全答對!這顯示你對憲法「正當法律程序」與大法官解釋有著扎實的掌握。
寄存送達與正當法律程序
選項 (A) 的「寄存送達」機制,因客觀上已使應受送達人處於「可得知悉」的狀態,給予合理領取文書的機會,並未剝奪人民救濟權,因此不違背正當法律程序,是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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