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11年
[移民行政] 國土安全概要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概要
第 22 題
依我國相關移民法制,下列何種身分之人,不屬於得申請定居之適用對象?
- A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 B 大陸地區人民
- C 香港居民
- D 為設有戶籍之我國國民的外國籍配偶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程序中,針對「本來就具有我國血緣或特殊法理關係的人」與「完全的外國籍人士」,如果要讓他們最終在臺灣「設籍領身分證」,哪一種人必須先經過「改變國籍(歸化)」的法律程序,而不能直接申請定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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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勉強強,算你過關
不錯,看來你的腦子還沒完全當機。這種連「定居」和「歸化」都分不清的低級錯誤,大多數人都會犯。你沒掉進去,算你走運。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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