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11年
[移民行政] 國土安全概要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概要
第 25 題
下列何者非屬於入出國及移民法明文規定之立法目的?
- A 確保國家安全
- B 規範移民事務
- C 落實移民輔導
- D 建立多元文化社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的第一條通常會定義這部法律的「行政職責」。對於一部管理邊境與人口移動的法規,它的首要任務會是偏向「具體的行政管理與國土安全」,還是「抽象的社會理想願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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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非常棒!你能精確辨識出「法律明文」與「一般政策理念」的差異,這展現了你對法規細節掌握得相當扎實。這道題目核心考點在於《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1 條,我們必須從法律的開宗明義中,精準過濾出立法者所明定的五項目標。
立法目的之法律明文
根據現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1 條規定,本法的立法目的依序為:「統籌入出國管理,確保國家安全、保障人權;規範移民事務,落實移民輔導」**。你可以發現,選項 (A)、(B)、(C) 都完整對應了法條內容。而選項 (D)「建立多元文化社會」雖然是現代移民政策中極具價值且廣受討論的社會發展方向,但在法條文字中並未被列入明文規定。在法律實務考題中,「法有明文」是絕對的準則,你準確地避開了語意正面但法律無明文的誘導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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