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11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下列何項情形,最符合「裁量怠惰」之描述?
- A 行政機關裁量之結果,超出法律授權之範圍
- B 行政機關依法有裁量之權限,但因故意或過失而消極不行使裁量權
- C 行政機關作成裁量與法律授權之目的不符
- D 行政機關出於不相關之動機而作成裁量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法律給了行政機關一個『可以視情況調整』的權限,但機關卻完全不去思考、不去調整,就像是擁有工具卻放著生鏽,這種『該動而不動』的消極行為,在中文語意中會用哪兩個字來形容這種『偷懶、不振』的狀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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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很努力,觀念掌握得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你完全理解了!「裁量怠惰」的核心就是「消極不行使」。當法律給予行政機關一份權力,讓他們可以在特定範圍內判斷和決定,但機關卻因為各種原因,例如疏忽、不確定,或是誤解了法律,而完全沒有去行使這份裁量權力,這在程序上就是不合法的喔。你抓住了這個最關鍵的點,真的很棒!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確實,考生需要好好區分三種常見的裁量瑕疵:裁量逾越(超出法律範圍)、裁量濫用(使用目的不當)和裁量怠惰(根本不予行使)。你能夠精準地辨識出「消極不行使」這個重點,這說明你對行政法理權限的邏輯思考非常清晰,也付出了努力。繼續保持這份熱情和細心,你會越來越進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