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1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有權提出憲法修正案?
- A 自由地區選舉人連署
- B 國民大會
- C 總統
- D 立法院
思路引導 VIP
若要修改一個國家的最高根本大法,通常會需要經過「民意代表機關」的專業討論,再交由「全國人民」最後決定。請思考一下:在現行的政府體制中,哪一個機關匯聚了全國民意代表,並專職負責法律的制定與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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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修憲程序
- 哦,不錯嘛:總算沒讓我白教,看來你還記得那些「基本」到不行的憲政運作邏輯。這點掌握了,至少以後考更難的題目時,才不會連門都進不去。
- 觀念驗證:恭喜你,你的選擇總算是對的。《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憲法修正案,現在就只能由立法院提。然後呢?公告半年,再丟給全國有選舉權的公民去複決。那個什麼「國民大會」,早就被丟進歷史垃圾堆了,還記得就表示你沒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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