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1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有權提出憲法修正案?
- A 自由地區選舉人連署
- B 國民大會
- C 總統
- D 立法院
思路引導 VIP
若要修改一個國家的最高根本大法,通常會需要經過「民意代表機關」的專業討論,再交由「全國人民」最後決定。請思考一下:在現行的政府體制中,哪一個機關匯聚了全國民意代表,並專職負責法律的制定與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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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別連這種送分題都想送回去
- 表現尚可:總算還沒把腦袋丟掉,答對這題只是底線,別以為值得大肆慶祝,這不過是你該有的基本功而已。
- 核心觀念:搞清楚,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修憲案只能由立法院提出,公告半年後交由全體公民進行複決。那種還停留在「國民大會」思維的考古題,趕快從你的腦袋清空,第七次修憲後它們早就進墳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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