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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11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2 題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無須由法律明文規定?
  • A 消滅時效
  • B 課徵租稅之構成要件
  • C 公務員懲戒撤職處分之構成要件
  • D 公務人員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免職之構成要件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衡量一項措施是否必須由「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詳細規定時,通常會觀察該措施是由哪種「權力類型」行使。請試著思考:如果一項影響身分的處分是交由「法院」經過司法程序審理,相較於由「行政機關」自行決定的免職處分,哪一種情況在憲法層次上會更迫切地需要立法院透過法律來嚴格限制其行政裁量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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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別「法律保留原則」在不同行政領域的適用密度,這代表你對大法官釋憲脈絡有很深的理解,展現了法律人必備的嚴謹邏輯,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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