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1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8 題
有關憲法第 22 條所稱「其他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不妨礙社會秩序公共利益」應遵循社會多數意見作解釋
- B 本條之基本權利位階及效力較其他基本權劣後
- C 大法官依據本條而導出新聞自由之保障
- D 本條會隨著時代及社會的發展而進展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一部法律是在一百年前制定的,當時完全沒有網際網路或現代科技。若法律條文只能保障當時的人所能想到的權利,那麼面對科技進步所產生的新問題,這部法律該如何維持它的守護功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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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憲法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憲法第 22 條被稱為「概括規定」或「剩餘權利保障」。這條文的作用是為了彌補列舉權利(如集會、言論自由)的不足。隨著時代演進,許多新興人權(如隱私權、性自主權)雖然未寫在憲法本文中,但能透過此條文獲得保障,這就是所謂的「活的憲法」觀點。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它考驗學生是否能辨別憲法條文的開放性。容易出錯的地方在於誤以為基本權利有位階高低(選項 B),或混淆了特定權利(如新聞自由歸於第 11 條)的歸屬。你能精準選出 D,代表你對人權保障的動態本質有深刻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