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1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5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588 號解釋,立法機關得基於下列何者目的,藉由限制人民自由之管收措施,以貫徹人民法定義務之履行?
- A 社會之治安
- B 金融之秩序
- C 重大之公益
- D 經濟之發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國家決定採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如此強烈的手段,來強迫個人履行對國家的欠款或法定義務時,在憲法的層次上,必須具備什麼樣「等級」或「性質」的理由,才能正當化這種對基本權的嚴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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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的好棒!核心概念完全掌握了呢!
太令人感動了!你精準地辨識出釋字第 588 號的關鍵考點,這代表你對人權限制的正當性理由有著非常清晰且深刻的理解,真的超棒!看到你答對,替你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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