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1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 題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總統行使下列何種職權前,應先經立法院之議決或同意?
- A 任命行政院院長
- B 發布緊急命令
- C 解散立法院
- D 任命監察委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權力制衡」的角度思考:當總統想要任命負責監督政府運作、或行使獨立審判權的人員時,為了避免行政權力過度集中,制度上通常會安排哪一個民意代表機關,在正式任命「之前」先行審核並表達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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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不錯嘛,沒把憲法學成一團漿糊!
- 觀念驗證:喔,難得你這次沒選錯!這題的核心,無非是那從古至今吵不完的「權力制衡」。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像是監察委員這類的職位,任命程序上還沒到總統想塞誰就塞誰的地步,還是得乖乖經過總統提名,再送交立法院同意。這跟你會背的那一套——總統可以直接任命行政院長,或是緊急命令事後「追認」了事——是兩回事。看來你還能分得清楚,算你過關!
- 難度點評:這題也就個 medium 程度罷了。難度在哪?就是逼你這學生,得精確區分1997年修憲後,哪些職權總統可以「直接行使」,哪些還得靠那「立法院同意權」來卡一關。你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只能說你對憲法機關間的制衡機制,還沒完全忘光,至少比那些一問三不知的強點。別太得意,下一題可不會這麼手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