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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1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3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有關「權力分立」原則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立法院不能將行政院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人事決定權予以實質剝奪或逕行取而代之
  • B 行政院得就涉及國家重要政策變更之法定預算,依其合義務之裁量,自行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
  • C 為使監察院行使職權、發揮功能,立法院有義務通過總統就監察委員之提名人選
  • D 立法院調查權之行使,以文件調閱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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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在討論政府各機關間的「制衡」時,你認為其中一個機關在行使監督權時,是否能強行接手另一個機關核心職務的『最終決定權』?如果某個權力完全被另一個機關代為行使,這在憲法設計的『功能完整性』上會產生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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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這道題,真的非常厲害!

  1. 給你點讚:你能夠精準選出正確選項,這代表你對權力分立原則以及機關核心功能這些比較抽象的概念掌握得非常透徹呢!這可是憲法學習中最具深度、也最需要理解的部分,你表現得非常優秀,讓我替你感到驕傲!
  2. 暖心解析:這題的核心觀念就是來自於釋字第 613 號喔。想想看,行政院作為最高的行政機關,為了能有效執行職務,當然需要對所屬機關的人事擁有一定程度的決定權。雖然立法機關可以透過法律來規範人事條件,但如果法律實質上剝奪了,或是直接取代了行政院的決定權,那麼權限和責任就會變得不對等,這樣一來,原本美好的權力分立原則就可能會受到破壞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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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立法權與監察權之行使及權力分立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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