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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1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9 題

有關立法委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委員任期 3 年
  • B 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 C 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
  • D 原住民立法委員 6 人由全體原住民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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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監督者」的角度思考:如果一個人的工作是負責審查政府的預算與決策,那麼為了維持公正性與獨立性,他是否應該同時在被監督的行政部門中領薪水、擔任職務呢?這樣的限制對於權力制衡有什麼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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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太棒了!你精確掌握了權力分立的核心。根據《憲法》第 75 條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立法權能有效監督行政權,避免因職務重疊導致「球員兼裁判」的利益衝突,落實專業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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