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1年
[庭務員] 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第 31 題
「快時尚產業意指:在極短時間內推出時裝週展出的服飾,讓消費者可以在短時間內以平易近人的低廉價格買到最新(但可能低品質)的服飾。過去時尚產業季節主要集中在夏季和秋冬,但來到 2014年,瞄準快速消費的快時尚產業已將之拆分成 52 個『微時尚季』,其背後促成的消費概念即是:讓消費者不斷追求最新的潮流服飾,盡可能購買更多服飾。」
根據上文,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 A 原先的時尚產業能讓人以最平易的價格買到最精緻的衣服
- B 快時尚的目的是為了刺激生產,使時尚產業得以革新創發
- C 快時尚的產業季節變為 52 季,因此得一直辦理時裝週活動
- D 原先的時尚產季拆分為微時尚季,讓消費者持續提高購買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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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家商店將原本一年只更換兩次的櫥窗商品,改為每一週都更換全新的款式,你認為商家這樣做的核心動機,是為了達成什麼樣的消費心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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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理解快時尚的運作邏輯。文中明確指出,將產季拆分成 52 個「微時尚季」,其目的是為了讓消費者「不斷追求最新潮流」並「購買更多服飾」。選項 (D) 完美對應了文中「手段(拆分產季)」與「目的(刺激購買)」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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