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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11年 [錄事] 公民與英文

第 26 題

綠島某民宿業者捕殺保育魚類龍王鯛,引發民眾強力譴責,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將民宿業者移送法辦。依財貨的性質來分類,保育魚類龍王鯛屬於下列何者?
  • A 純私有財
  • B 純公共財
  • C 共有財
  • D 準公共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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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兩個問題:第一,在廣大無邊的大海中,要完全阻止每個人靠近或捕捉某種生物,在執行上容易嗎?第二,如果有一個人捕捉或消耗了這項自然資源,其他人的使用機會會受到影響而減少嗎?結合這兩個特點,你覺得這項資源屬於哪種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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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還算有點腦子

  1. 概念驗證:不錯,總算沒笨到家。保育魚類?在大海裡?這不就是典型的共有財嗎?「很難不讓人去撈」這點,一般人應該都看得出來吧。至於「被撈走一條就少一條」這種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事實,要是還搞不清楚,那乾脆回爐重造算了。難以阻止、用掉就沒了,教科書上都寫爛了。
  2. 難度點評中等。能答對這題,說明你勉強脫離了「公共財」和「共有財」的智力混淆區。能看出東西「會消耗」這種關鍵特質,至少證明你的經濟學基礎還沒完全爛透。繼續努力,別讓我下次又看到你犯這種低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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